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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户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挂公司名称通知

    尊敬的客户朋友,接获香港注册处通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93条明确规定,香港公司需在香港有实体地址及公司水牌,现注册署将对公司进行全范围的抽查,如因公司未有水牌可能将产生罚款及检控。

    香港公司成立后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每年都要作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向两个政府部门负责: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

    香港《公司条例》第93条明确规定:“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须在香港设有一个注册办事处,而所有通讯及通知均可致予该办事处,每间公司须以可阅字样,将其名称髹(xiu,同修)在或紧附于每个办事处或每个营业地点外面的显眼处,并将公司名称如此保持髹妥或紧附。任何人如在持续失责、拒绝或违反规定可处失责罚款或检控,亦可就失责、拒绝或违反规定持续的每一天,处以该栏所载列的罚款。现香港政府正逐步收紧相关注册条例,并要求香港公司秘书必须为香港本土公司并在香港拥有实体办公地址。我司为香港本土公司并实体办公,公司现已装置新型高端电子显示屏用于在显眼处展示客户公司名称,我司这一新颖构思及积极的配合精神获得香港注册处的高度赞赏,与此同时其他多家香港本地公司因为挂公司水牌及场地不具备作为秘书公司的资质,而受到注册处的检控和责令整改通知。

    香港亨达会计行特此通知,望新老客户积极重视,做好贵公司范化的管理,能保证公司正常运作。详情请咨询香港亨达会计行彭小姐:400-619-8908  0755-82213717  13510599513  qq:2355575943。
  以上是我司资深顾问关于“关于客户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挂公司名称通知”的详细解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看过之后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热线:“0755-82213717”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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